景古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景古镇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1-2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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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按照《网络安全法》提出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管理,做到以下具体措施:

(一)主动公开:2023年,景古镇政府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32条,其中社会保险22条,社会救助22条,乡村振兴22条,环境卫生整治22条,公共法律服务22条,政其他法定公开22条。

(二)依申请公开:共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案件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把信息内容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防止假公开、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景古镇信息公开明确,专人负责乡政府公报编辑、报道。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结合本镇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及时整改上级反馈政务公开巡查发现问题,对公开信息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满意。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能按时完成,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载体不够丰富。我镇将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业务人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载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景古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