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打击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养老诈骗系列宣传专题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09-1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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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切实配合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我局特收集整理有关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真实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的防诈意识。

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重点摸排旅行社以预付卡、会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

老年人一直是上当受骗的重灾区,可以说骗局是五花八门,防不胜防。据悉自2017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4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万余名。

 随着经济的发展,老年人对于外出游玩的热情不断高涨,各大热门旅游景点经常能看到老年旅行团的身影。但也有不少黑心旅行社为老年旅游人悄悄“设套”。

案例:

某旅行社以“800元云南五天四夜游”等低价游、免费游的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团旅游。随后在旅游过程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将商品以高于市场价多倍的价格卖给老人们。除此之外,该旅行社还降低住宿、饮食标准,或将各种需要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

案例:

李某伙同他人在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注册登记成立旅游公司,聘请业务员若干,该团伙对外均使用假身份信息,统一印制假身份名片,主要是利用其旅游公司的身份,向社会不特定人群(主要是老年人)宣传只要成为该公司的会员就可以根据会员等级免费旅游,旅游分长途旅游与短途旅游两种,投资金额多的会员可以享受长途旅游安排,投资金额少的会员只能短途旅游,会员在享受旅游的同时候该公司还承诺投资者每月可以收获投资金额2%的利息回报,投资年化率为24%,投资周期分为半年、一年、两年,投资到期后可以拿回本金,从而引诱该地老年人投资该公司。该团伙诈骗得手后逃逸,造成近百人损失约上百万元。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提醒广大民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要贪图便宜: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不要轻易动钱。凡是要动钱的时候,不要相信骗子那些天花乱坠的话,自己拿不定主意时,一定找老伴、孩子或自己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向他们征求意见,商量对策,必要时要及时报警。提高法治意识: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