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司法局苏集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体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3-0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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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管理,端正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和态度,提高其思想觉悟,树立法治观念,预防其重新犯罪,依法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近日,康乐县司法局苏集镇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

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强在矫意识,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摆正自己的身份,切实认识自身错误,严格要求自己,洗心革面,重塑自我。二是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日常管理规定,确保定位手机24小时畅通,不得人机分离,如需请假要按照规定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三是加强学习,利用社区矫正的机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提高自己法治观念,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随后,工作人员领学了《甘肃省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社区矫正对象两节自律承诺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会后,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公益活动,对道路积雪进行清扫。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