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请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由申领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凭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及以下材料之一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就读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连续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请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由申领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凭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及以下材料之一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就读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连续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