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8-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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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按照“种养结合、草畜配套、产销对接”总体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为目标,充分调动种养主体收储优质饲草积极性,科学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质饲草料生产,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良性互动的新型农牧业结构,推动节粮降耗、促进养殖业降本增效,推动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25年,省上下达粮改饲项目资金366万元,全县计划完成粮改饲种植面积4万亩,完成全株青贮收贮任务3万亩,完成全株青贮玉米收贮量10万吨以上。带动草食畜养殖场(户)1621家以上,其中经营主体129家以上,项目区草食畜养殖成本降低10% 左右,参与农户户均增收500元以上。

三、实施条件

主体合法合规、信誉良好、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和履约能力,有银行账户(号)或“社保卡”,近两年全株青贮玉米(包括植株、玉米穗、玉米叶)收贮任务完成好。

(一)有饲草需求

项目实施的核心是围绕草食畜牧业发展的实际,规模化草食畜养殖场(户)自身有较大饲草需求,能带动周边种植。把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 种养效益。

(二)有一定养殖基础

养殖的畜种(牛、羊等)和规模要与计划种植、收贮的青贮玉米品种和产量相匹配。养殖经营主体存栏规模牛50头以上或羊200只以上,养殖农户存栏规模牛5头以上或羊50只以上。

(三)有较好的设施设备

配套建设永久性青贮池(砖混结构或混凝土浇筑结构),具备或能组织联合收割机(青贮收获机)、运输车辆、压实机械(青贮窖/裹包机)等关键设备,实现高效、快速、低损耗的收贮作业。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做到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四)有收贮意愿和收贮能力

养殖主体有与种植主体(合作社、农户、企业)签订饲草料订单种植收购的意愿和能力,有规模化种植能力,与养殖场签订稳定订单,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熟练掌握青贮窖建设、原料切碎长度、压实密度、密封技术等环节,确保青贮饲料收储顺利、发酵成功。

(五)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实施主体与种植方(户)之间必须签订规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饲草料种植收购合同(订单)。合同需明确种植面积、品种、预计产量、收购价格、质量标准、交售时间和地点等核心条款。

四、实施范围及主体

康乐县15个乡(镇)152个行政村,与种植户签订订单,种植全株青贮玉米,按标准收贮利用的规模化养殖场(户)、饲草料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

五、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对象

全县范围内种植、收贮粮饲兼用型玉米50亩以上的养殖经营主体和种植、收贮粮饲兼用型玉米5亩以上的养殖农户。承担收贮任务的主体(如养殖场、合作社、企业、农户)实际收贮量需达到申报任务的90%以上。

(二)补助标准

根据省上下达的资金和任务量,每亩计划补助标准122元,共计粮改饲面积3万亩(每亩全株青贮玉米按平均3.5吨计,预计收贮10.5万吨,补助约35元/吨(鲜重))。主要补助饲草料收贮环节(即实际收贮量),具体以实际完成收贮量进行补助(调整补助标准浮度±20%)。优先补助永久性青贮池窖贮,其次是裹包等原则上土坑贮存的不予奖补,且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养殖农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

(三)补助方式

采取“先收贮后补助”的方式,即先由项目实施主体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种植和收贮,经乡(镇)、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核查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落实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账户(号)或“社保卡”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

六、实施要求

1.强化补贴资金管理。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进行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级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助资金依据。

2.做好收贮质量管控。粮饲兼用性玉米饲草收割期控制在玉米乳熟期或蜡熟初期收贮,确保营养最佳。青贮玉米切碎长度≤2cm,   压实密度≥700kg/m³ 、青贮窖需密封严密(塑料膜覆盖+压重物+周边覆土培实),青贮饲料pH值≤4.2,无霉变结块。裹包需使用专业打捆机,膜层≥6层。

3.建立完整的生产档案。实施主体需提供相关档案,包括种植地块信息、订单合同、收贮影像资料等。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及时核实补助对象的青贮玉米等饲草作物种植面积、收储数量、补助资金,并将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档案管理资料一式二份,补助对象一份,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一份,

4.严格规范验收。收贮前对青贮池核查核验,核查人员按照长、宽、高条件,取不同位置(具有参照物)照片三张。鼓励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将沼液还田用于饲草种植,形成闭环。建立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虚假申报、违约主体取消3年内项目资格 。

5.着力联农带农。广大养殖场和合作社要通过流转土地、订单种植、保护价收购、吸纳就业、提供技术服务、租赁机械设备等途径增强联农带农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实施程序

1.组织申报(4月1日-7月10日)。根据“粮改饲”项目宣传摸底,按照公开、公平、透明、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由乡镇、村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农户积极在“云上康乐”自主申报。实施主体同步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对公账户信息、自有设施饲料地种植青贮玉米面积证明、订单(合同)、种植户名单、种植面积、养殖情况等信息。农户需上传身份证、“社保卡”,养殖情况、自有饲料地种植青贮玉米面积证明等信息,所在乡镇畜牧站审核通过后汇总统一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

2.确定实施主体(7月15日前)。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对照实施条件审核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并公示。与各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各实施主体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收贮面积、时间节点、质量标准等。

3.技术培训(7月20日- 8月10日)。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对实施主体及验收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主要从全株青贮饲料的收割时机、水分控制、切碎长度、密封贮藏等操作技术进行重点培训,同时对项目验收要求和收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培训。

4.收贮加工(9月1日- 10月25日)。由实施主体自主完成收贮并在“云上康乐”提交完成情况申报奖补。农业农村局组织饲草料建设体系技术服务队,深入养殖场开展全过程、面对面技术服务,加快推广、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帮助、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主体申报时,同时提供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各阶段照片(实施前期指玉米收贮前、项目实施中期指全株青贮玉米收割制作过程、项目实施后期指收贮基本完成后)。

5.核查验收(10月10日- 11月15日)。由乡镇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覆盖率要达到100%。现场核查测算全株玉米青贮量,青贮窖与裹包等其他收贮方式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计算,机械裹包按每立方米全株青贮为1吨计算(大包450kg/包、小包90 kg/包)。验收组要逐场逐户进行核查,认真核实青贮面积、收贮规模,验收结果须经收贮户与验收组人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验收情况在村进行公示。

6.抽查验收(11月1日- 11月20日)。县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中心)组织人员对各乡镇验收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抽验比例不低于20%,抽验不合格的取消奖补。抽验合格后,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照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全县验收通过收贮总量确定奖补标准,核算补助额度,补助对象、标准及额度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

7.资金拨付(11月25日- 12月20日)。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向农业农村局上报粮改饲完成情况报告(附花名册、村级公示资料),同步在临夏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平台上传奖补农户资金花名册,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通过康乐县财政惠农资金代发户拨付奖补资金,企业奖补按照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