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国栋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7-1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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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政知〔202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各单位:

根据县长马晓璐的提请,经康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于2021年7月15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吴国栋同志为康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挂职时间为两年(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