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宇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0-01-2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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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政知〔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康各单位:

根据县委组字〔2020〕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党组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研究决定:

周宇荣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  涛同志任县政府政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教育局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永同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郭小玲同志任县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华忠同志任县教育局专职督学(副科级,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寿得同志任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文选同志任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东强同志任县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马玉虎同志任县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志龙同志任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英辉同志任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国祥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雍国镭同志任县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试用期一年);

常艳艳同志任县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常艳琴同志任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  勇同志任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成宝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进财同志任白王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姬守强同志任五户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石兴旺同志任景古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通军同志任康丰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高海明同志任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吴小莉同志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成柏同志任县应急救援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五户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高有义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苏建贵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效林同志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冰凌同志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蒋复忠同志不再担任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康红同志不再担任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马吉福同志不再担任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罗文华同志不再担任康丰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马仲文同志不再担任康丰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