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晓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10-10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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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政府人〔202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各单位:

根据《中共康乐县委关于马晓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组字〔2022〕76号)文件精神,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研究,决定:

马晓鹏同志为县富康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马全忠同志为县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俊同志为县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邓晓荣同志不再担任县富康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石克琎同志不再担任县富康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县文化和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康政府人〔2022〕22号关于马晓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

康政府人〔2022〕22号关于马晓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