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河道、水库及其他水利工程水域游泳、嬉水的通告
来源:县水务局
天气炎热,雨季来临,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高发期,我县河道干支流、蓄水池、渠道众多,水域线长面广,为了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类水源地、河道、渠道、水库、蓄水池等水域均不具备游泳、钓鱼等活动所需的安全条件,严禁任何人员和组织到上述水域进行嬉水、游泳、垂钓、捕鱼等活动。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到水源地、河道、渠道、水库、蓄水池等水域及周边开展夏令营活动。
三、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严禁学生、未成年人到水库、河道等水域嬉水、游泳、垂钓、捕鱼等,避免发生溺水安全事故。
四、乡(镇)、村两级河长要做好辖区内河道的巡查工作,并对重点区域设立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河道区域。
五、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涉水危险区域内停车和违法搭建临时设施、设备。
六、严禁闲散人员进入水域,对违反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擅自下水发生的安全事件,责任自负。对阻扰和干扰相关管理工作,破坏水库、河道生态环境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康乐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