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市容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1-1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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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康乐县附城镇旧政协办公楼二楼,电话: 0930-4555577,邮编: 731500)。

一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依托康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综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条例、禁止破坏春节亮化灯饰及线缆等公共设施的通告等信息,方便群众阅览,及时掌握城市管理、环境卫生信息。2022年度我单位共公开发布信息128条,其中县政府网站工作动态公开28条,微信公众号19条、美篇40条,抖音 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单位信息管理。为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单位政务信息,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确保及时公开信息。二是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我单位依托康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城市管理”专栏,主要公开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动态信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公国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办信息中心举行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制定信息公开的审核程序,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40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政府信息公开和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公开内容与公众对公开内容的需求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2022年,我单位将坚持以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省州县党代会、“两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上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完善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工作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信息审核力度。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为目标,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