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康乐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税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1-27 16:14
字号:
收藏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康乐县税务局深入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通过强化政策解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我局严格遵循政务公开规范要求,以"制度标准化、服务精细化、成果实效化"为原则,构建网站平台与实体大厅相结合的立体化公开体系。通过系统化梳理政务信息资源,依法及时公开机构概况、办税指南、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与准确性。同步推进税收政策、政策解读、纳税人权利义务及行政处罚等核心领域的信息公开,优化办税流程公示内容。所有公开事项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通过规范渠道发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合法性与过程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信息审核、报送的程序性规定,建立"起草-审核-发布"三级把关机制,明确信息产生部门、法制审核部门、信息公开部门的分工责任。持续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对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基础信息实行季度核查,对税收政策、行政处罚等时效性信息实行实时更新。强化公开审查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通过人工审核与技术筛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内容符合保密要求、表述规范、数据准确。规范信息接收、筛选、发布全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实现来源可溯、过程可查、责任可追,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税务门户网站、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持续优化公开内容;二是融合运用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群、征纳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路径,大力拓宽公开渠道;三是积极开展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依托新媒体,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指定专人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力量,组建专项团队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确保优惠政策精准送达。建立常态化监督整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安全可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理解和执行深度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存在机械照搬条款、未能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应用的情况,导致公开内容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存在一定脱节。

2.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传统线下公开方式占比偏高,新媒体平台应用不够充分,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受到一定影响。

3.信息更新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内容的动态调整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完全做到与业务变化同步更新。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形式,系统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切实增强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2.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优化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功能,增设政策解读专栏和互动问答模块,确保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群众关切回应更加及时精准。

3.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明确信息更新责任和时限要求,通过定期核查和动态管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