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康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根据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02】33号)、《关于给县地震局等单位核增事业编制的通知》(康编委【2019】16号)、《关于重审部分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康机编办【2013】24号)和《关于调整编制的通知》(康编委【2019】24号)的精神,制定县志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编写《康乐县志》和《康乐年鉴》,指导编纂全县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康乐县扶贫开发志》《康乐县小康志》,指导专业志编纂,发挥方志“资政、存史、教化”的功能,促进方志事业始终沿着先进文化的方向前进。
(二)对康乐县境内有关资料进行搜集、整理、考证和鉴别。
(三)对文物古迹、历史遗迹、姓氏文化进行考证研究。
(四)对民族、宗教、民俗方面的资料进行搜集、整理、研究。
(五)发挥志书的教化功能,开展志书年鉴服务社会工作,编写有关资料,发挥地方志作为地情书、百科全书的优势,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爱家乡教育,激发爱国爱家乡的深情厚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六)对修志编鉴和专业志编纂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指导修志编鉴和乡镇、村(社区)志及专业志编纂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康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不再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康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事业编制为10名
联系人:马学菊
联系电话:0930-442204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康乐县附城镇南街原土地局办公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