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来源:八松乡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12-0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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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全文共分为6章51条,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2021年1月1日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而废止。该法于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法律确立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原则,明确禁止家庭暴力、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内容包括结婚登记条件(男22周岁/女20周岁)、亲属婚姻限制、夫妻财产归属规则,并设立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制度。2001年修正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探望权等制度,完善家庭暴力救助措施与财产分割原则。 

该法前身为1950年5月1日施行的首部婚姻法,1980年版本首次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标准。2020年民法典整合婚姻法核心条款,保留基本原则的同时新增离婚冷静期、共同债务认定等条款。原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在民法典施行后废止,相关条款通过司法解释清理实现法律衔接。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