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城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0〕24号)和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临夏州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办发〔2011〕11号)精神,现将康乐县附城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保护基本农田,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实施,不断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乡镇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协同相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附城镇内设4个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团委、妇联、信访接待、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2、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监管、统计和审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惠农强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工作;负责乡镇社会发展规划的拟订及组织实施;负责乡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教育、民政、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的监管等工作;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依法管理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人民武装部牌子)
主要负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民间纠纷调解等工作。
乡镇事业机构
1、农业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服务中心)
负责乡镇农业、农技、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负责乡镇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乡镇动植物疫情监管防控工作;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等工作。
2、农经财政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乡镇企业服务工作;负责乡镇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乡镇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乡镇劳务输出和劳动争议服务等工作;
4、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乡镇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乡镇文化广播影视工作;负责“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
5、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乡镇计划生育各项服务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按照《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关于乡镇分类及人员编制核定的通知>的通知》(临州府发〔2005〕47号)文件精神,附城镇为二类乡镇,核定行政编制22名,领导职数按8名设置,即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兼纪委书记),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
核定事业编制42名。
另核定后勤事业编制2名。
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由镇党委、政府在编制总额内自行确定,报县编办备案。
联 系 人:石志华
联系电话:0930-452958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地址:康乐县附城镇井沿巷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