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实施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黄河国家战略实施,省司法厅立足甘肃作为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位,紧盯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和守护黄河安澜地位作用,聚焦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责主线,整合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提出法治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实施工作措施:
一、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
积极开展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工作,在政府立法审查中将黄河国家战略贯彻到相关制度设计中。做好《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兰州新区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立法审查修改工作,发挥好立法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为筑牢西部国家生态屏障、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乡村治理、助推兰州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二、提升生态保护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依法从严做好涉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实施的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对涉及黄河国家战略实施领域的文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符合甘肃实际,避免文件出台的随意性、盲目性,坚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黄河国家战略实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降低法律风险。
三、加强生态环保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
持续巩固黄河流域治理法治建设,加快推进《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黄河流域生态治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集中、纠错率较高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点带面推进行政执法共性、普遍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协调联动,指导生态环境、水行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黄河流域治理专项行政执法活动,以法行政为重点,加大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切实提升黄河流域治理行政执法监管质效。
四、夯实沿黄地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指导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建设,推动加强沿黄地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管理,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比例。深化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监狱戒毒干警下沉司法所专项行动“规范、扩面”,整合资源推动沿黄市、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选派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锻炼,多措并举夯实沿黄地区司法所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力量,以司法所为平台一体推进沿黄地区基层法治建设。
五、健全沿黄流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整合资源解决跨区域矛盾纠纷,落实府检联动、府院联动措施,鼓励和支持退休法官参与化解涉及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关矛盾纠纷,推动与各级检察院、法院工作信息双向反馈,发挥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积极作用,持续深化人民参与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助推主动创稳”专项行动,指导沿黄地区加强人民调解阵地、力量和能力建设,深入排查化解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污染环境、资源利用、文物保护、水事纠纷等领域矛盾纠纷,努力将有关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六、提升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积极为黄河国家战略发展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围绕污染防治,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环境行政执法、环境资源审判等方面的证据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健全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公共法律服务目录清单,加大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进一步推动全省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提档升级。扎实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把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及时向群众宣传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七、做优抓实生态保护专题普法
强化生态环保普法督促指导,运用普法依法治理履职评议、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结合实施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八五”普法终期验收等工作,推动沿黄9个市州和相关部门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服务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在开展“绿满陇原”、黄河“清废”等行动中同步开展普法,加大黄河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固沙治土、减污控排、污染防治、清废治乱等专题普法,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
八、强化行政复议与法治督察利剑作用
加强涉黄河国家战略实施行政复议工作,推动全省行政复议机构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职尽责,依法审理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涉黄河国家战略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服务好黄河国家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督察职能作用,督促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攻坚落实,确保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甘肃落地见效。统筹协调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一键举报”平台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在全省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