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用益物权范围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制度是物权法律制度中非常重要的制度,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等一同构成物权制度的完整体系。用益物权范围较广,《民法典》从总体上规定了国有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的用益物权、海域使用权、合法探矿权等用益物权;此外另分设专章,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作出专门规定。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制度是物权法律制度中非常重要的制度,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等一同构成物权制度的完整体系。用益物权范围较广,《民法典》从总体上规定了国有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的用益物权、海域使用权、合法探矿权等用益物权;此外另分设专章,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作出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