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随意倾倒堆放畜禽粪污的通告

来源:流川乡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4-11 11:54
字号:
收藏

关于禁止随意倾倒堆放畜禽粪污的通告

全县养殖企业、农户: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全县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禁止随意倾倒堆放畜禽粪污通告如下:

一、禁止全县任何养殖企业、农户向河道、沟渠以及水源地随意倾倒排放畜禽粪污。

二、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各养殖企业、农户对随意堆放影响生产生活的畜禽粪污进行及时清运,养殖企业粪污堆放必须做到防雨、防漏、防渗,农户粪污堆放必须远离村庄、水源地、河道,并便于还田。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村负责督促辖区内养殖企业、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对畜禽粪便进行清运,5月10日起,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强制处理,对于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养殖企业、农户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新路径,通过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沤肥还田、沼气生产等方式,大力发展安全、高效、循环的现代绿色生态农业,实现畜禽粪污清洁循环利用。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要积极主动向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康乐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930-4422828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     电话:0930-4422295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康乐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