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上湾乡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10-31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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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双减”政策,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切实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难,作业负担重的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这一学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施“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关于课后服务的有关问题,我们提示如下,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一、课后服务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面向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拒绝有意愿的学生参加。

二、课后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分为两类,一是托管服务,主要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答疑;二是个性化课程服务,主要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学校不得在课后服务时段讲授新课,变相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实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均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原则上至少提供2课时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经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学校可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四、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县镇学生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0%;农村学生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0%。义务教育阶段最高收费标准为2元/生·课时,小学生每生每学期最高收费不高于2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最高收费不高于400元。我县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收费200元,其中:县镇学生每学期向家长收费120元,县财政补助80元;农村学生每学期向家长收费100元,县财政补助100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学期收费160元,其中:县镇学生每学期向家长收费96元,县财政补助64元;农村学生每学期向家长收费80元,县财政补助80元;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对参加课后服务的一二类低保家庭学生、孤儿、“三类户”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免除费用。

学校开设课后服务旨在解决学生下午放学家长接送难题,同时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课后服务虽然历经一个学期的摸索、发展,但部分学校在场地、人员、经费等保障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需要各方协调、多方解决。我们希望家长朋友多加关注、理解、支持和监督,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携手将这件教育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康乐县课后服务收费监督咨询电话

康乐县教育局    0930-442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