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普 打篮球被撞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诸如篮球、足球之类的对抗性体育项目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高度激烈和紧张的比赛氛围会导致参赛者将全部注意力集中于运动本身,很难要求参赛者尤其是业余参赛者做到每个决定、每个动作都合理规范。因此,对于一般过失行为不能过于苛责。除非对方存在“对球不对人”或者“名为对球实则对人”以及“假借犯规的行为施行恶意人身伤害”等故意伤害行为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不能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