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五户乡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09-1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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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一: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2.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二: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3.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三: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4.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四: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五: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

6.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六: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省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以及在校生30%的比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10%的比例给予支持。

7.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省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8.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八:

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在脱贫攻坚政策延续阶段,对具有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正式注册学籍且正常在校就读的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不包括上一个就学阶段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9.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九: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10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十: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11.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十一:

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对到我省三类到五类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基层工作一定期限后,对其用国家助学贷款缴纳的学费进行分阶段代偿,代偿额度按其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不能超过本人当年实际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12.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十二:

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2022年省政府为民实事),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 2022级的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学业资助,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13.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之一:

①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②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戏曲表演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③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我省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14.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①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其中,对于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将其认定为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②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15.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①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城乡义务。②免费教科书,向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配备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1000元,初中生均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500元,初中生均每年625元。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天数,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个人。

16.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减免保教费。减免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以及普惠性幼儿园中非甘肃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在脱贫攻坚政策延续阶段,对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原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每年再减免1000元(不包括入园前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来源:康乐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