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普:未成年人给主播“打赏”,能否撤销退回?

来源:胭脂镇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6-2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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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家长持否定态度,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家长有权要求获得打赏的平台和主播返还。

一、打赏主播的法律性质

在探究打赏主播这一行为产生何种法律后果之前,必须先明确该行为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分歧的观点,其一是赠与行为,其二是内容付费行为(或称购买服务行为)。

1、赠与行为

打赏主播的通常形式是赠送平台上的虚拟礼物,有免费礼物和收费礼物两个种类。观众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主播,主播同意接受,并在直播时说出“感谢XXX送的一个火箭”类似的话以表示感谢,符合法律上赠与合同的特征。

还有一个事实可以佐证,对于观看直播的观众来说,送不送礼物都不影响观看直播,这更加凸显出送礼物并非是在购买主播的表演服务,而是表达个人的喜爱,是一种粉丝行为。

也有一个例外需要注意。主播为吸引粉丝经常会以“花钱办牌子”、“送特定礼物”的形式作为参与现金、礼品抽奖的前提,此时打赏主播不宜认定为赠与,而应该是消费。

2、内容付费

主播虽然是一种新型职业,但是他们提供表演,其实与演员性质类似。打赏主播,类似于参加演唱会,但不是先买票进场,而是进场后看到了节目,再决定花钱。如上文所述,这样的认定似乎存在问题,因为毕竟可以不花钱看主播表演。但是正如看演唱会也会有不同票价,也会有免费的赠票,因此可以认定为主播的表演价格是有价格区间的——“从0元起,上不封顶”。换言之,有的人付费0元,有的人付费100元,但性质相同,都在进行内容付费。

两高律师观点:目前主流观点是认定为赠与行为,因为决定内容付费价格的一般是提供服务一方,而不是接受服务一方。但内容付费的逻辑是成立的,因为打赏主播行为实际上是支付其表演的价值,并不完全是不计回报的赠与行为。

二、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有法律效力吗?

1、法律规定

法律上是从年龄和行为类型的角度做出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事实分析

无论打赏主播是赠与行为还是内容付费,都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类型。也许这里会有一个反例,孩子自己用的少量的钱打赏主播,可以视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其实打赏主播的性质,与到超市买东西、给小朋友小伙伴钱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事情。主播在虚拟平台上服务,网络的复杂性和直播的娱乐诱导性,会影响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作出错误的判断。诚然打赏金额较少,家长一般不会追究,但并不代表未成年人作出少额打赏是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总结来看,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打赏主播,不发生法律效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法律效力待定,如果法定代理人(家长)不同意或者追认,那么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未成年人打赏主播能够要求退还吗?

1、能够要求退还

根据《民法总则》第157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结合上文阐述,未成年人拿家长积蓄打赏主播不发生法律效力,家长可以要求退还。

2、找谁退还

一般来说,打赏的钱会首先进入平台账户,而后平台根据与主播签订的分成协议,将属于主播的部分打给主播私人账户。因此取得财产的平台和主播都有义务返还自己取得的部分。如果是私下与主播转账,那么主播个人承担退还义务。在网络虚拟平台的背景下,可能会有人利用这一规定钻空子,例如成年人打赏后,让孩子背锅,以此要求退还。所以想要成功追偿财产,要求退还钱财的一方承担的举证责任并不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