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的通告
为有效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问题,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通办条件
1.内地居民结(离)婚调整为: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甘肃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2.现役军人结(离)婚调整为: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甘肃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3.此次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仅限于双方或一方为甘肃户籍的内地居民在甘肃省内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均为军人的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补办婚姻登记和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不列入“省内通办”范围,仍按原规定办理。
所需材料
1.结婚登记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需提供男女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2)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军人证件、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3张2寸近期红底半身免冠合影照。(3)离婚又再(复)婚的还需提交本人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一审判决的需提供法院生效证明。
2.离婚登记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需提供男女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双方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2寸近期蓝底半身免冠单人照。(2)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军人证件、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双方结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2寸近期蓝底半身免冠单人照。
3.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不再提交居住证。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服务热线:0930-5916681、办理地点:康乐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F75、F76、F77号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
康乐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