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康乐县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落实省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成果,统筹推进农房抗震设防提升,我县出台本实施方案,现就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实施总体目标
常态化排查整治农村不安全住房,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同步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提升农房结构安全与抗震能力,建设安全宜居、风貌乡土的农村住宅,实现住房安全保障与乡村建设行动有机结合。
二、补助重点对象
(一)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统一保障群体
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未享受住房保障且无力自建房的脱贫户。
(二)不予纳入改造情形
房屋已纳入地质灾害搬迁、村庄拆迁撤并规划范围;
同一年度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倒损房重建补助的农户,不再享受抗震改造补助;
房屋不属于农户唯一住房的,不纳入抗震改造。
三、补助标准与改造要求
统一补助标准:危房拆除重建、农房抗震改造户均补助3.1万元。
改造建设标准
抗震改造优先拆除重建,也可加固修缮,房屋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达到省级抗震规范要求;
新建农房合理避让滑坡、山洪、地震断裂带等灾害区域,规范选用抗震图集,同步配套卫生户厕、给排水、节能保温设施;
传承本地建筑风貌,规范农村建筑工匠施工,严控建材质量。
建新必须拆旧:2026年危房改造农户同步拆除原有危旧房屋,长期闲置坍塌旧房督促清理拆除。
四、申报审批流程(全程公开公示)
农户申请:农户向村委会自愿提交改造申请;
村级评议:村“两委”开展民主评议,核查是否唯一住房、家庭困难情况;
乡镇审核:乡镇入户核实、汇总上报;
县级认定审批:县住建局开展房屋安全/抗震鉴定,统一审批改造计划;
公示监督:村、乡两级全程公示改造对象、补助标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四项核心重点工作
住房动态常态化监测:村干部、乡镇定期巡查老旧房、经营性自建房,每月20日前上报住房安全台账,做到危房早发现、早改造;因灾新增危房及时纳入改造。
集中连片推进抗震改造:各乡镇至少打造1个抗震改造示范村,集中连片实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全过程质量监管:落实工匠培训管理制度,施工全程技术指导、巡查,规范农房选址、设计、施工、建材管控。
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改造户建立完整档案,包含申请、鉴定、施工、验收等资料,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六、实施时间安排
6月上旬: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6月中旬:全面摸排、认定改造对象;
6—9月:全面开工建设、常态化督导技术服务;
10月:乡镇初验、县级统一竣工验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为工作责任主体,住建、民政、乡村振兴、财政分工协作;
资金保障到位:财政足额落实鉴定、设计、验收工作经费,构建农户自筹、财政补助多元投入渠道;
严格资金监管:规范补助发放,杜绝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强化宣传培训:宣讲改造政策,常态化开展乡村工匠技能培训,提升农房建设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