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临夏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临夏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临州办发〔2020〕82号)等文件要求,各级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为进一步打造全州规范统一、集中展示的政务公开阵地,有效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现将政务公开专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州、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村级便民服务点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专区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设立电子查阅点。通过自助查询机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专题页面形式提供查阅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众查阅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能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设立资料查阅点。提供政府公报及惠民惠企政策汇编、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文件资料,文件资料要数量充足并动态更新。
(三)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填写模板,并提供向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的咨询服务。递交到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受理点的信息公开申请,由各受理点于收到申请当日内,转交至州、县市政府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受理;递交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点的信息公开申请由乡镇政府受理。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功能定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利旧、节约高效、方便实用的原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配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充分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需求。
(二)合理规划布局。政务公开专区内部装饰风格应简洁、稳重,场地布局可结合政务大厅实际设为开放式、半包围式或包围式。专区内应保持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及随意张贴的印刷品。公开资料展示架、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查询电脑等应集中整齐摆放,受大厅面积制约不能集中摆放全部公开设施设备的,允许部分设备单独摆放,但要保证设施设备摆放位置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政务大厅设有单位平面示意图、楼层索引图的,要在平面示意图标注“政务公开专区”所在位置。
(三)设置标识标牌。政务公开专区应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牌,标识牌上要标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内容,大小和字体间距与专区面积相协调。公开资料展示架整体宜采用落地立式款,展示架应注明“公开资料展示架”。“公开资料展示架”字体应与“政务公开专区”一致。政务公开查询电脑或自动查询机旁应放置带有“政务公开查询”字样的固定立式台签或张贴“政务公开查询”标识,字体应与“政务公开专区”一致,咨询导办台应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标识牌,大小、字体等与政务公开专区整体设计相协调。
(四)配备必要设备。配备公开信息自助查询机或查询电脑、打印机、公开资料展示架(放置政府公报、办事指南、便民卡、宣传册等)等。
(五)加强管理运行。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提供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有专人负责定期补充更新政府公报、政策汇编等资料,并对政务公开专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政务公开专区查询机、显示屏、打印机等设备正常使用。
以上工作请各县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州上将到县市政务大厅、乡镇(街道)进行随机抽查或检查。州税务局等省属在临单位要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和省上对口部门要求,督促州内各办事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
联系电话:6221011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