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单

来源:县招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10-2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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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清单

一、文化旅游产业

(一)以户为单位,达到“三统一一整洁”(即门头标识统一、品牌餐具统一、服饰统一和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的农家乐,吸纳本县劳动力不少于3人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优先解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新建(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和具体经营时间为2022年1月以后)农家乐奖补5万元,对原有农家乐进行改造提升,吸纳本县劳动力不少于3人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优先解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的奖补2万元。【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扶持发展农家乐奖补办法》的通知(康振领办发〔2022〕34号)】

(二)鼓励提升农家乐品质品味和档次,积极争创星级农家乐,打造精品精致农家乐。对争创为星级农家乐的,实行以奖代补。对当年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经过一定经营年限后评定晋级的,按照标准补发差额。星级农家乐认定由文旅部门具体负责。【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扶持发展农家乐奖补办法》的通知(康振领办发〔2022〕34号)】

二、牛羊全产业

(一)饲草料建设体系奖补。对养殖企业种植收贮粮饲兼用玉米50亩以上、养殖户5亩以上的,每亩免费发放玉米种子2公斤。对规模养殖户或养殖企业利用流转土地连片种植粮饲兼用玉米等50亩以上(含50亩)的,按每亩200元标准予以奖补。对于流转撂荒地(以农业农村局图斑为准)种植粮饲兼用玉米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元。对企业(合作社)、农户新建永久性(砖混结构)青贮池300立方以上(含300方)的进行奖补,每立方奖补50元,最高奖补50万元。对订单种植粮饲兼用型玉米或自养自种加工收贮全株青贮的,按照中央省州下达的“粮改饲”补助资金标准进行奖补。【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牛羊全产业链发展及奖补实施方案)】

(二)新改扩建(盘活)牛羊标准化养殖场奖补。对当年新建的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符合《康乐县规模养殖场验收办法》,存栏肉牛30头(含30头)以上,饲养期6个月以上,每头按照2000元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存栏肉羊1000只(含1000只)以上,饲养期3个月以上,每只按照100元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改造盘活养殖场,符合《康乐县规模养殖场验收办法》,存栏肉牛30头(含30头)以上,饲养期6个月以上,每头按照1000元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存栏肉羊1000只(含1000只)以上,饲养期3个月以上,每只按照50元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25万元。【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牛羊全产业链发展及奖补实施方案)】

(三)扶优扶强激励政策。一是对新成功争创国家级、省级、州级重点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新获得ISO国际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二是对电商、直播销售等进行奖补。对销售企业采用线上销售牛羊产品的,按线上销售年纳税销售额,分档给予奖补。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奖补10万元;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奖补30万元;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奖补50万元。以上奖补与商务部门奖补不能重复享受。【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牛羊全产业链发展及奖补实施方案)】

(四)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对养殖肉牛1000头以上或者产业链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在落实康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政策。【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牛羊全产业链发展及奖补实施方案)】

三、特色种植业产业

(一)食用菌。一是种植奖补,对具有带动能力的经营主体、农户种植香菇的,每个菌棒奖补1元;种植平菇、木耳的,每个菌棒奖补0.5元;种植羊肚菌、赤松茸的,每亩奖补1500元。二是大棚奖补,对具有带动能力的经营主体,新建规格3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钢架双层棚,并配套菌架、喷淋系统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每座奖补1.2万元。【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特色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及奖补方案)】

(二)高原夏菜。一是种植奖补,对农户种植高原夏菜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元;对经营主体种植高原夏菜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元。二是大棚奖补,对种植高原夏菜的经营主体和农户,新建规格320平方米以上的钢架结构拱棚,每座奖补0.8万元;新建720平方米以上的日光温室,每座奖补6万元。【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特色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及奖补方案)】

(三)其它特色农业种植。一是高原山楂种植奖补,对全县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主体种植高原山楂20亩以上,每亩不低于30株的,每亩奖补800元。二是高原树莓种植奖补,对全县农户当年种植高原树莓1亩以上,每亩不低于1000株的,每亩奖补1500元。【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特色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及奖补方案)】

(四)电商、直播销售。对采用线上销售方式销售特色农产品的企业,按年线上纳税销售额,分档给予奖补,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奖补5万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奖补10万元;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奖补30万元;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奖补50万元。以上奖补与商务部门奖补不能重复享受。【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特色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及奖补方案)】

四、美食产业产业

(一)达到“三统一”标准的(即统一门头、统一餐具、统一品牌智慧服务平台),店面面积10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对达到建设标准和服务要求的新建创业店奖补10万元,改造创业店奖补5万元。【中共康乐县委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乐县美食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县委发〔2021〕116号)】

(二)在城市二级商圈经营牛肉拉面并销售康乐农特产品的餐饮企业,达到“六个一”标准的店面(即统一门头、 统一餐具、统一服饰、统一智慧服务平台、统一农特产品专柜、 统一文旅宣传),面积达100-150平方米,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的,对达到建设标准和服务要求的新建标准店奖补20万元,改造标准店奖补10万元。【中共康乐县委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乐县美食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县委发〔2021〕116号)】

(三)在城市核心商圈经营牛肉拉面并设置康乐农特产品专柜的餐饮企业,达到“六个一”标准的店面,面积150平米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的,对达到建设标准和服务要求的新建旗舰店奖补30万元,改造旗舰店奖补15万元。【中共康乐县委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乐县美食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县委发〔2021〕116号)】

(四)达到标准(统一门头、统一餐具、统一服饰、统一智 慧服务平台、统一农特产品专柜、统一文旅宣传)的“河州味道” 双品牌联盟店,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的新建店奖补20万元、改造店奖补10万元,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店奖补10万元、改造店奖补5方元。【中共康乐县委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乐县美食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县委发〔2021〕116号)】

(五)对总部或基地设在康乐县内,供货门店达到100家, 且年直供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供应链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供货门店达到IO家,且年直供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的供应链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中共康乐县委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乐县美食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县委发〔2021〕116号)】

(六)推广安装阿里云智慧服务系统的康乐籍餐饮门店,每店一次性奖补5000元。经营门店奖补后,对安装阿里云智慧服务系统的餐饮门店不再单独奖补。【中共康乐县委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乐县美食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县委发〔2021〕116号)】

五、工业经济产业

(一)按入驻企业实际需求提供统一标准化厂房。【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二)入驻工业集中区企业年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固投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年总产值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或固投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年总产值2亿元(含2亿元)至5亿元或固投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年总产值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或固投2亿元(含2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200万元;年总产值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奖励300万元。以上奖励每个档位只享受一次,若升级一个档位,按升级后档位进行奖励。对入驻企业投资5亿元(含5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照甘肃省招商引资项目省级奖励办法,积极申报争取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资金,县上不再重复奖励,若不符合省上奖励条件,县上由低到高分别给予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驻企业均享受省、州、县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并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三)入驻工业集中区企业,办理各种证照手续时,各种规费除按规定需要上缴的部分外,属于县本级部分的实行全免。【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四)入驻企业厂房租金收取:5元/㎡/月(带行车7元/㎡/月),前两年全免,后三年减半。【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六、中医药及生物制药产业

一是种植奖补,对全县农户种植中药材3亩以上的,当归、芍药每亩奖补400元,其它中药材每亩奖补200元;对全县经营主体种植中药材50亩以上的,当归、芍药每亩奖补400元,其它中药材每亩奖补200元。二是种苗繁育奖补,对全县农户和经营主体繁育当归种苗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0元,繁育党参、黄芪种苗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0元。三是中药材加工设备奖补,对农户、经营主体新采购加工设备(清洗机、切片机、蒸汽机、洗桶、电烤床等)的,按购置发票的30%进行奖补。【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特色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及奖补方案)】

七、商贸物流产业

(一)按照《临夏州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临夏州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对财政贡献较大的商贸企业给予奖励;重点加大对限上商贸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限下企业创新发展模式、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经济效能,有序发展成为限上企业。对新入库的“限下转限上”培育商贸企业,纳税额达到50万元的企业州上每户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他企业县上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十百千万”商贸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政办发〔2022〕89号)】

(二)争取外贸项目支持。依托省级稳外贸及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争取力度,对全县外贸企业进出口额超过2000万的争取省上奖励5万元,超过1000万的争取省上奖励3万元,超过500万的争取省上奖励1.5万元,支持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发展项目。【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十百千万”商贸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政办发〔2022〕89号)】

(三)争取现代物流项目支持。依托省级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鼓励引导培育企业实施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建设项目,争取省上落实每户50—100万元的以奖代补支持(具体金额以省上年度方案为准)。【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十百千万”商贸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政办发〔2022〕89号)】

八、新能源(光伏)产业

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政策执行落实。

综合政策清单

一、工业类

(一)按入驻企业实际需求提供统一标准化厂房。【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二)入驻企业年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固投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年总产值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或固投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年总产值2亿元(含2亿元)至5亿元或固投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年总产值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或固投2亿元(含2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200万元;年总产值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奖励300万元。以上奖励每个档位只享受一次,若升级一个档位,按升级后档位进行奖励。对入驻企业投资5亿元(含5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照甘肃省招商引资项目省级奖励办法,积极申报争取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资金,县上不再重复奖励,若不符合省上奖励条件,县上由低到高分别给予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入驻企业均享受省、州、县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并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三)入驻集中区企业,办理各种证照手续时,各种规费除按规定需要上缴的部分外,属于县本级部分的实行全免。【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四)入驻企业厂房租金收取:5元/㎡/月(带行车7元/㎡/月),前两年全免,后三年减半。【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以上与第一部分工方面政策重复。

二、农业类

(一)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奖补20万元、省级奖补10万元、州级奖补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奖补10万元、省级示范社奖补5万元,家庭农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奖补5万元,州级奖补3万元。具体奖补条件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奖补实施方案)】

(二)全县2024年新注册成功的普通农产品商标,申报并获得“甘味”、“三品一标”、“名特优新”认证的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普通农产品商标每个奖励500元,“绿色食品”品牌每个奖励10000元,“有机农产品”品牌每个奖励20000元,“名特优新”品牌每个奖励20000元,“甘味”品牌每个奖励30000元。康乐县生产的产品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知名品牌产品、甘肃名牌产品、甘肃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甘肃省品牌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乐县 2024 年农业产业奖补方案》的通知(康振领发〔2023〕35号)(康乐县2024年农产品品牌建设及奖补实施方案)】

三、服务业类

(一)按照《临夏州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临夏州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对财政贡献较大的商贸企业给予奖励;重点加大对限上商贸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限下企业创新发展模式、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经济效能,有序发展成为限上企业。对新入库的“限下转限上”培育商贸企业,纳税额达到50万元的企业州上每户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他企业县上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十百千万”商贸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政办发〔2022〕89号)】

(二)争取外贸项目支持。依托省级稳外贸及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争取力度,对全县外贸企业进出口额超过2000万的争取省上奖励5万元,超过1000万的争取省上奖励3万元,超过500万的争取省上奖励1.5万元,支持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外贸新业态发展项目。【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十百千万”商贸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政办发〔2022〕89号)】

(三)争取现代物流项目支持。依托省级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鼓励引导培育企业实施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建设项目,争取省上落实每户50—100万元的以奖代补支持(具体金额以省上年度方案为准)。【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十百千万”商贸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政办发〔2022〕89号)】

保障政策清单

一、土地厂房

(一)按入驻企业实际需求提供统一标准化厂房。【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二)入驻企业厂房租金收取:5元/㎡/月(带行车7元/㎡/月),前两年全免,后三年减半。【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

二、审批流程优化

入驻集中区企业,办理各种证照手续时,各种规费除按规定需要上缴的部分外,属于县本级部分的实行全免。【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乐县工业集中区企业入驻优惠政策》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