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2第16号)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11-2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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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康乐县八松乡农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烈洼村、八松村、新庄村)(甘肃博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承包单位已书面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现就工程项目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若未接到举报、投诉,视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投诉人通过电话、书面或来访等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反映,但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电、来信或来访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10日

康乐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0-4429708

单位地址:康乐县政府服务大厅综治中心二楼

特此公告。

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