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康乐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计划1》的公告
根据康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部分资金计划的请示》(康农发〔2023〕163号),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康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计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计划给予公告。
公告内容:康乐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计划调整表.xls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3日
监督电话:0930-4426875
联系地址: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康乐县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六楼)
康乐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