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8-2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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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地址:康乐县附城镇康美路302号

电话:0930-442229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康乐县香菇牛肉深加工项目

康乐县胭脂镇大庄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康乐县西北牛香菇发展食品有限公司

甘肃宜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租用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胭脂镇大庄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甘肃千枫祥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二层厂房(本次仅租赁二层,一层为甘肃千枫祥菌业科技有限公司香菇加工基地,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标准化厂房外西侧,其他建设内容全部位于租赁标准化厂房二层),占地面积3000m2。拟建年产4500吨食品生产线,其中香菇酱类年产2100t/a,冷冻酱卤肉制品900t/a,丸子肉饼系列1500t/a,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成品储存区、原料储存区、冷库、检验室等)、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暖)以及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组成。

1、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旱厕处理,污水定期清掏堆肥;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店进行清洗和维修,禁止在临时料场内清洗维修;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混凝土养护废水全部蒸发。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环境容量,本项目废气治理采取规范推荐的可行技术,无参考规范的,采取的措施均为市场较为常见且均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标准要求。 3、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设备包装材料等固废,主要有纸箱、塑料、泡沫板、打包绳等,该部分固废具有较好的回收价值,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不能回收的全部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控制车速、鸣笛,定期监测噪声,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噪声源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运行过程中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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