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乐县何大夫诊所等6家医药机构拟纳入为
临夏州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组织人员现场评估,我局将康乐县何大夫诊所等6家医药机构拟纳入为临夏州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1 | 康乐县何大夫诊所 | 附城镇新治街环北小区A区57附34号 | 何小雅 |
2 | 康乐汪大夫口腔门诊 | 附城镇新治街良友小区门口17号商铺 | 汪芳玲 |
3 | 康乐县吴侠药店惠安店 | 附城镇惠安小区一楼铺面 | 姜阗贞 |
4 | 德生堂医药(临夏)有限公司二十二店 | 附城镇张寨国盛家园住宅小区3号楼1层 | 龙岩 |
5 | 佛慈大药房连锁(兰州)有限责任公司康乐迎宾路店 | 附城镇新治街23号 | 王新海 |
6 | 康乐县康琪大药房 | 白王乡白王街道 | 徐兆红 |
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3日,凡对上述医药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康乐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30—4425911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