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康乐县2024年度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11-2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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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康乐县2024年度第二批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及法定代表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5MA744LTE1Y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275号(兰州枣林门窗有限责任公司写字楼202-001室)

2.法定代表人:殷勇

3.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8月28日,王**、胡**等分别在“甘肃省根治欠薪线索核处系统”投诉,反映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康乐县华曜基业·翰林学府住宅小区一标段项目由甘肃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甘肃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工程的木工项目分包给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王全超、胡利平等人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间工资共计17837元情况属实。

4.处理结果:2024年9月29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康人社劳监询字〔2024〕第36号),要求在2024年10月8日16时前核查王**、胡**等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到期未整改;2024年10月10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康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91号),要求在2024年10月15日12时前处理拖欠王全超、胡利平等农民工工资17837元。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4年10月18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康人社公告字〔2024〕第22号),期限届满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整改,也无任何回应;2024年11月1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康人社公决字〔2024〕第8号)。对甘肃冬洋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在全州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目前,该欠薪案件,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02395353811Y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西工业园区

2.法定代表人:魏宏

3.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8月15日潘**投诉,反映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康乐县华曜基业·翰林学府住宅小区外墙保温项目由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该工程的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分包给甘肃福青鸿博建筑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潘**),拖欠潘**等10人2022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工资共计550000元情况属实。

4.处理结果:2024年9月29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康人社劳监询字〔2024〕第39号)要求在2024年10月8日16时核查潘**等10人投诉你公司拖欠550000元的工资问题,到期未整改;2024年10月10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康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92号),责令该公司在2024年10月15日12时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4年3月26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康人社公告字〔2024〕第23号),期限届满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仍未整改。2024年11月1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康人社公决字〔2024〕第9号),期限届满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仍未整改,也无任何回应。对甘肃巴斯得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在全州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目前,该欠薪案件,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MA734LHP4G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1幢3单元3003室

2.法定代表人:向勇

3.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9月20日,马**等11人向县委书记反映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康乐县全县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进行照料护理项目由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拖欠马**等11人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工资共计75174元情况属实。

4.处理结果:2024年9月24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康人社劳监询字〔2024〕第34号)要求在2024年9月26日12时核查马**等11名农民工工资75174元的工资问题,到期未整改;2024年10月9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康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90号),责令该公司在2024年10月15日12时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4年10月1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康人社公告字〔2024〕第24号),期限届满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仍未整改。2024年11月8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康人社公决字〔2024〕第10号),期限届满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仍未整改,也无任何回应。对甘肃颐和华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在全州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目前,该欠薪案件,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