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虎关乡高集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编号:LXTK2182025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康乐县1宗粘土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矿区位置 | 开采 矿种 | 矿区面积 | 估算储量 | 可采储量 | 年生产能力 | 出让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康乐县虎关乡高集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 | 虎关乡高集村 | 粘土矿 | 0.0355 平方公里 | 89.60 万立方米 | 78.22 万立方米 | 10万 立方米 | 8年 | 166 万元 | 166 万元 | 1 万元 |
矿区范围 拐点坐标 围坐标 | 1,3923837.193,35386808.573; 2,3923881.542,35386924.870 ; 3,3923687.763,35387025.849 ; 4,3923647.681,35386942.476; 5,3923624.255,35386898.790 ; 6,3923492.292,35386901.689; 7,3923507.838,35386864.068 ; 8,3923490.033,35386810.613; 9,3923545.479,35386798.537 ; 10,3923564.546,35386792.349; 11,3923594.083,35386834.933 ; 12,3923643.807,35386820.066; 13,3923683.703,35386798.508 ; 14,3923697.187,35386845.530; 15,3923671.312,35386866.540 ; 16,3923667.501,35386907.343; 17,3923680.725,35386986.688 ; 18,3923687.776,35386991.426; 19,3923700.961,35386974.580 ; 20,3923749.083,35386957.970; 21,3923756.902,35386934.223 ; 22,3923759.957,35386917.130; 23,3923771.415,35386904.930; 24,3923751.403,35386852.717; |
二、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无违法开采记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和具有与所建设矿山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3、在信用中国网站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其他按规定需要具备的条件。
三、竞价原则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1、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1日。有意竞买者
应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15时向甘肃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和康乐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申请报名。
2、申请人应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15时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xia.gov.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竞价期限及地点
1、挂牌竞价时间:2025年4月2日9时至2025年4月17日15时。
2、报价及公示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权益类网上竞价系统。
3、挂牌出让会时间:2025年4月17日15时。
4、挂牌出让会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多媒体开标室。
六、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名和线上报价方式,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申请人应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15时按操作手册流程完成报名登记,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报名材料向甘肃方圆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由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在2025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竞买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2025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在挂牌竞价期限内,竞买人登录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权益类网上竞价系统进行线上报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及风险提示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出让矿区,费用自理。
2、竞买人成功竞得后,竞得人须按期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并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等方案报告,经审查通过后颁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取水许可、排污许可等手续,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并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与康乐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协调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
4、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采矿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合理进行开采,严禁越界、超规模开采,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开发、加工、生产,加强开采地生态保护,在正常运营一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认真履行采矿权出让收益及相关税费的交纳义务。
5、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道路和矿区环境等矛盾纠纷,申请竞买人应提前赴出让矿区所在地自然村、行政村以及乡(镇)了解出让矿区实际情况,及早与出让矿区所在地的自然村、行政村以及乡(镇)就矿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引起的草山植被补偿、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矿区环境等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解决,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6、竞得人自行踏勘粘土料加工堆放场地,征得乡人民(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后,须经县级环保、自然资源、水保防汛、应急等部门审查通过后,自行与村民达成土地租赁补偿协议后方可开采加工。
7、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为推断资源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出让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8、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政策法规变化、社会稳定等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出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该采矿权前景及资源品质的保证。
9、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误差。竞买申请人可到康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查阅矿产资源普查报告,对资源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出让人所提供的的普查报告等资料不作为对该采矿权储量、品质等的保证,竞买人须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矿产资源普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10、本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行
账 号:6630 0101 3577 9000 20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张世伟
联系电话:15009307321
2.代理公司:甘肃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靳俊伟
联系电话:13359464050
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