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11-0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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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康乐县统计局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 月20 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州府发〔2023〕31号)和《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康政府发〔2023〕122号)要求,康乐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康乐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甘肃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夏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参与,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5月17日,县政府成立了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康乐县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乡(镇)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参与,高效配合,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739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扎实开展了普查“两员”抽调、普查区划分和电子地图绘制、部门数据收集整理、清查底册编制、普查业务培训等工作。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甘肃省实施方案》《甘肃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甘肃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县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通过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通过这次普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扎实开展普查数据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五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登记结束后,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县15个乡(镇)进行了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接受了临夏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开展的州级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20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24.67%,从业人员2.46万人,增长42.46%;个体经营户5561个,从业人员1.41万人。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康乐县统计局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根据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203个,比2018年末增加436个,增长24.67%;产业活动单位[1] 2524个,增加423个,增长20.13%;个体经营户5561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203

100

企业法人

1181

53.61

机关、事业法人

176

7.99

社会团体

25

1.13

其他法人

821

37.27

二、产业活动单位

2524

100

第二产业

323

12.80

第三产业

2201

87.20

三、个体经营户

5561

100

第二产业

504

9.06

第三产业

5057

90.94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69个,占30.37%;批发和零售业445个,占20.2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58个,占16.2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370个,占60.60%;住宿和餐饮业1684个,占30.28%;制造业504个,占9.06%(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203

100

5561

100

农、林、牧、渔业*

23

1.04

采矿业

制造业

104

4.72

504

9.0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9

1.77

建筑业

159

7.22

批发和零售业

445

20.20

3370

60.6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7

1.68


住宿和餐饮业

47

2.13

1684

30.2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

0.27

金融业

1

0.05

房地产业

59

2.6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8

16.2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4

2.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5

1.1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9

1.32

1

0.02

教育

82

3.72

1

0.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

1.5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3

1.95

1

0.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69

30.37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6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0.73万人,增长42.4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6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0.47万人,增加0.19万人,增长68.80%;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99万人,增加0.54万人,增长37.3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41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0.79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0.66万人,占26.83%;教育0.45万人,占18.29%;建筑业0.28万人,占11.3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0.70万人,占49.65%;批发和零售业0.55万人,占39%;制造业0.15万人,占10.64%(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24612

10598

14090

7873

农、林、牧、渔业*

84

11

采矿业

制造业

1297

808

1467

48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44

200

建筑业

2772

658

批发和零售业

1790

749

5545

295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5

81

住宿和餐饮业

498

353

7021

442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

5

金融业

215

72

房地产业

601

3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36

24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96

1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06

88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2

27

42

7

教育

4476

2575

14

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65

16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25

172

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556

1733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1.04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38.91亿元,增长4.32倍。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87亿元,增加16.30亿元,增长1.54倍;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18亿元,增加122.62亿元,增长5.69倍。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3.59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52.66亿元,增长4.82倍。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45亿元,增加19.70亿元,增长11.26倍;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2.14亿元,增加32.96亿元,增长3.59倍。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1.29亿元,比2018年增加24.52亿元,增长3.62倍。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6.53亿元,增加12.42亿元,增长3.02倍;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4.76亿元,增加12.10亿元,增长4.55倍(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1.04

63.59

31.29

农、林、牧、渔业*

0.15

0.0008

0.11

采矿业

制造业

10.40

10.20

5.3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64

6.30

1.22

建筑业

8.83

4.95

9.93

批发和零售业

8.27

3.91

7.3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8

0.52

0.44

住宿和餐饮业

1.04

0.10

0.4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2

0.01

0.02

房地产业

25.65

21.87

3.8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3.42

9.48

1.4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2

4.21

0.1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6

1.04

0.5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12

0.05

0.06

教育

14.19

0.12

0.19

卫生和社会工作

6.04

0.46

0.1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77

0.13

0.1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54

0.25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康乐县统计局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 月20 日)

根据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43个,比2018年末增长6.72%;从业人员1941人,比2018年末增长94.8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43个,占10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941人,占100%(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143

1941

内资企业

143

1941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0个,制造业10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9个,分别占0%、72.73%和27.2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7.27%、15.38%和9.7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0人,制造业129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44人,分别占0%、66.82%和33.1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3.18%、21.48%和9.17%(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373.4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0.28%;负债合计165056.9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49倍。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939.6万元,比2018年增长62.78%(详见表3-3)。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143

194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22

417

食品制造业

11

10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

6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3

6

纺织服装、服饰业

1

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4

12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

27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2

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

2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

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

48

医药制造业

11

13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4

17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9

65

通用设备制造业

2

5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

243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

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8

62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2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80373.47

165056.91

65939.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56214.03

66262.47

18141.71

食品制造业

2570.33

557.04

654.2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55

75

27.5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99.8

136.07

纺织服装、服饰业

78

1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816.36

82.44

315.8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619.2

15

192.3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4.9

0.3

1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95.95

363.61

668.7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8.5

17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26.43

120.75

336.61

医药制造业

232.2

82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61.3

490.7

700.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426.58

9170.34

12345.2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80

2

9.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17483.51

17670.81

13778.26

通用设备制造业

58

41.7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291.7

1144.4

3237.9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25.67

87.56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6

1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6361.71

63034.85

12188.4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6818.3

6067.2

2937.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发电量

亿千瓦时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2.27

核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59个,比2018年末增长1.37倍;从业人员2772人,比2018年末下降54.3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59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772人,占100%(详见表3-5)。

表3-5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159

2772

内资企业

159

2772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2.7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8.30%,建筑安装业占3.7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5.1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0.8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0.52%,建筑安装业占0.7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7.86%(详见表3-6)。

表3-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159

2772

房屋建筑业

68

1687

土木工程建筑业

45

846

建筑安装业

6

21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0

2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292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2%;负债合计4945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2倍。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321万元,比2018年增长37.84%(详见表3-7)。

表3-7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88292.55

49459.46

99320.83

房屋建筑业

71774.47

44155.24

67420.09

土木工程建筑业

14248.42

4074.63

27536.80

建筑安装业

977.08

782.25

1938.6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292.58

447.34

2425.32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康乐县统计局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 月20 日)

根据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445个,从业人员179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4.21%和93.9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5.17%,零售业占54.8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7.43%,零售业占52.57%(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445

1790

批发业

201

84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3

10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6

11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

1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

1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6

4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14

45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

25

贸易经纪与代理

其他批发业

18

83

零售业

244

941

综合零售

28

14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6

4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2

5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2

5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74

28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5

7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6

10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2

12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9

7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445

1790

内资企业

445

1790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68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5.66%;负债合计39096.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14倍。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868.2万元,比2018年增长4.2倍(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82683

39096.3

73868.2

批发业

59775.3

30946.2

42820.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437.1

1917.00

6473.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9735.3

23230.6

19395.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37.9

62.5

22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7.9

121.3

230.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16.6

60.2

404.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2371.1

5021.8

13822.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89.8

235

442.6

贸易经纪与代理

其他批发业

1359.6

297.8

1826.1

零售业

22907.7

8150.1

31048

综合零售

3220.2

1052.4

3629.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63.7

414.1

2110.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77.4

79.2

290.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269.6

1314.0

4321.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924.2

309.1

3342.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158.5

2708.4

11201.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133.0

423.1

1915.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952.3

1324.4

2587.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08.4

525.4

1649.5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27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0%和116.28%(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36

279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8

177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

37

邮政业

3

6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36

279

内资企业

36

279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723.8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60.74%;负债合计5148.9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8.03%。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71.25万元,比2018年增长374.00%(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1723.87

5148.99

4371.25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5628.24

318.02

2858.48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62.13

4830.97

828.57

邮政业

133.50

684.20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7个,从业人员49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6.87%和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3.4%,餐饮业占76.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9.5%,餐饮业占70.5%(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47

498

住宿业

11

147

旅游饭店

一般旅馆

11

147

民宿服务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餐饮业

36

351

正餐服务

35

345

快餐服务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

6

其他餐饮业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70.2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9.5%;负债合计992.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59.68%。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90.7元,比2018年增长145.7%(详见表4-8)。

表4-8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0370.2

992.1

4090.7

住宿业

5391.2

422

1219.5

旅游饭店

一般旅馆

5391.2

422

1219.5

民宿服务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餐饮业

4979

570.1

2871.2

正餐服务

4973.4

567.7

2848.7

快餐服务

饮料及冷饮服务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5.6

2.4

22.5

其他餐饮业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个,从业人员24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3.33%和增长71.43%(详见表4-9)。

表4-9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6

2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

1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

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0)。

表4-10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6

24

内资企业

6

24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1.6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95倍;负债合计110.3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97倍。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4.86万元,比2018年增长5.78倍(详见表4-11)。

表4-11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201.60

110.35

244.8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52.00

86.56

123.9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1.30

41.1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30

23.79

79.8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9个,比2018年末增长55.2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个,物业管理企业23个,房地产中介服务及租赁经营企业16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11%、27.78%和700.0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01人,比2018年末增长132.0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0人,比2018年末增长26.98%;物业管理企业37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3倍和5.27倍,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2人。(详见表4-12)。

表4-12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59

601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

160

物业管理

23

370

房地产中介服务

12

69

房地产租赁经营

4

2

其他房地产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6536.1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59.1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3765.4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60.65%,物业管理企业1868.31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76.94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8.40%和50.78%。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8677.5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64.46%。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120.19万元,比2018年增长295.68%(详见表4-13)。

表4-13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256536.11

218677.55

38120.19

房地产开发经营

253765.43

217028.02

36055.94

物业管理

1868.31

1337.48

1294.84

房地产中介服务

376.94

259.49

767.41

房地产租赁经营

525.43

52.56

2.00

其他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57个,从业人员81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4倍和1.54倍。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0.45%,商务服务业占79.55%。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36.60%,商务服务业占63.40%(详见表4-14)。

表4-1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357

817

租赁业

73

299

商务服务业

284

51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5)。

表4-15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357

817

内资企业

357

817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4188.3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51倍。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43.59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6444.76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7倍和2.52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4805.4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4.66%。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136.81万元,比2018年增长3.07倍(详见表4-16)。

表4-1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434188.35

94805.43

14136.81

租赁业

7743.59

1579.35

4618.42

商务服务业

426444.76

93226.08

9518.39

注:[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康乐县统计局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 月20 日)

根据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39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9.52%和1.54%。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5个,从业人员14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5倍和3.71倍(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35

146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21

10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4

4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35

146

内资企业

35

146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997.8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6.91倍;负债合计42053.9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040.45倍。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3.51万元,比2018年增长6.14倍(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25997.83

42053.91

1253.51

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技术服务业

22961.72

40988.59

796.4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036.11

1065.32

457.06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5个,从业人员150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7倍和99.4倍。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个,从业人员204人。企业法人单位22个,从业人员1302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58.1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27倍;负债合计9378.6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9.68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97.54万元,比2018年增长19.93倍。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585.60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931.20万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9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8.10%和26.03%(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29

92

居民服务业

9

2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9

62

其他服务业

1

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29

92

内资企业

29

92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33.1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1.30%;负债合计533.8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7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5.89万元,比2018年增长103.42%(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233.14

533.87

575.89

居民服务业

200.44

27.66

84.0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834.70

491.21

435.89

其他服务业

198.00

15.00

56.00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82个,从业人员44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50%和42.6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5个,从业人员4349人;企业法人单位17个,从业人员127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85.8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71%;负债合计895.0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9.4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96.70万元,比2018年增长90.34%。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39368.00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7901.00万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3个,从业人员216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94%和增长55.6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8个,从业人员2030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66.1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8.47%;负债合计52.7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3.6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24.06万元,比2018年下降4.44%。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8604.1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3041.50万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43个,从业人员32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9.44%和25.2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0个,从业人员16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67.6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93倍;负债合计999.8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06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68.13万元,比2018年增长1.53倍。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896.90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370.90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69个,比2018年末下降24.83%;从业人员6556人,下降6.7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2266万元。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康乐县统计局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 月20 日)

根据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7个,从业人员401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57.01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个,占2.70%;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94人,占48.38%;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050.30万元,占35%。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2.22%。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3人年。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32.8万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5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3.33%。

表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元)

R&D经费与营业

收入之比(%)

合 计

232.8

0.51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

232.8

0.58

农副食品加工业

232.8

1.7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02个,从业人员617人。资产总计25470.1万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88个,从业人员445人。资产总计22699.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39.8万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4个,从业人员172人。资产总计2770.2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565.3万元。


注释:

[1]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康乐县统计局

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 月20 日)

根据康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乡(镇)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2203个,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附城镇865个,占39.26%;康丰乡190个,占8.62%;虎关乡154个,占6.99%;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市是:附城镇1002个,占39.70%;康丰乡207个,占8.20%;虎关乡173个,占6.85%(详见表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203

100

2524

100

附城镇

865

39.26

1002

39.7

苏集镇

115

5.22

131

5.19

胭脂镇

129

5.86

149

5.9

景古镇

80

3.63

93

3.68

莲麓镇

72

3.27

82

3.25

康丰乡

190

8.62

207

8.2

虎关乡

154

6.99

173

6.85

流川乡

82

3.72

91

3.61

白王乡

77

3.5

87

3.45

八松乡

71

3.22

89

3.53

鸣鹿乡

66

3

78

3.09

八丹乡

54

2.45

58

2.3

上湾乡

100

4.54

114

4.52

草滩乡

93

4.22

107

4.24

五户乡

55

2.5

63

2.5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附城镇14634人,占59.46%;康丰乡1633人,占6.63%;虎关乡1326人,占5.39%(详见表7-2)。

7-2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24612

10598

附城镇

14634

6969

苏集镇

978

380

胭脂镇

828

314

景古镇

667

242

莲麓镇

489

197

康丰乡

1633

735

虎关乡

1326

500

流川乡

473

149

白王乡

500

152

八松乡

1004

313

鸣鹿乡

438

143

八丹乡

247

40

上湾乡

577

167

草滩乡

539

188

五户乡

279

109

注释: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