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康乐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我县防灾减灾工作,支持受灾乡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八批)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56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县委农办制定了《康乐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0——4422828
通讯地址:康乐县附城镇南街25号
附件:关于印发《康乐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中共康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