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康乐县新治街社区等8个社区落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补助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精神,经各有关乡镇政府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对附城镇新治街社区、附城镇城东社区、附城镇城北社区、附城镇滨河社区、苏集镇苏集社区、胭脂镇马集社区、景古镇景古社区、莲麓镇莲麓社区等8个基层社区按每个社区1万元的标准,落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补助。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6月16日至6月22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来访地点:康乐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13室
监督电话:0930-4429918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2日
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