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康乐县3 个国有林场和 7 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康乐县3个国有林场(红山林场、北山林场、风转磨梁林场)和7条河流(倒流河、草滩河、胭脂河、中砥河、八丹河、鸣鹿河、流川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康乐县3个国有林场和7条河流界线为基础,共预划分10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湿地、森林、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康乐县3个国有林场(红山林场、北山林场、风转磨梁林场)和7条河流(倒流河、草滩河、胭脂河、中砥河、八丹河、鸣鹿河、流川河),13个乡镇71个行政村(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康乐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
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