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9-1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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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6日我局对《康乐县特色农业发展中心锅炉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4422295

通讯地址:康乐县附城镇康美路302号(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

公示期:2025年9月19日起(7个工作日)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1

康乐县特色农业发展中心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康环审发〔202505

2025.9.16

康乐县特色农业发展中心锅炉建设项目

康乐县特色农业发展中心

康乐县胭脂镇大庄村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   电话:0930-4422295           通讯地址:康乐县康美路302      邮编:731500

附件:关于康乐县特色农业发展中心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0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