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8-2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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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场流通领域突出乱象,深挖整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问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消费、恶意索赔、扰乱秩序等涉黑涉恶及突出违法线索,主要包括:

1、商超集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存在的市霸、行霸,通过暴力或“软暴力”等手段,恶意垄断货源、强行摊派,欺生排外、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控制定价,欺压商户、收取保护费等行为。

2、餐饮住宿、商品及土特产销售等领域,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胁迫消费、捆绑销售、恶意打压排挤同行、行业内抱团垄断经营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4、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商业欺诈,以及通过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干预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

5、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利用商家经营存在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6、在餐饮、药品、特种设备、广告、知识产权等行业,恶意滋扰、胁迫商户,阻挠正常监管执法的黑恶势力线索。

7、市场监管人员在履职中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8、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人如发现市场流通领域存在涉黑涉恶、乱点乱象及其背后“保护伞”问题,可向以下部门进行举报。

受理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1、举报电话:0930-4523586

2、邮箱举报:klxscjgj2021@126.com

3、信件举报:通过信件直接寄到康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办公室

(地址:康乐县附城镇胭脂路3号,邮编:731500)。

4、来访举报:直接到康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办公室(地址:2楼213室)。

欢迎广大群众、经营商户积极踊跃提供线索,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尽量注明被举报对象、经营地址、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我局对收到的线索逐项登记、甄别,对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及时核查处置;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按规定移交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3、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将坚持依法从严处置,深挖行业乱象背后问题,持续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源头治理。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康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