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健全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制度,根据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定,我局两名工作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离岗,需收回所持行政执法证件,但其个人执法证件已遗失,无法正常收回。为杜绝作废证件被冒用、滥用,维护行政执法工作严肃性和公信力,现对以下2本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公告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1. 马小云,男,行政执法证号:28130318015;
2. 乔文菊,女,行政执法证号:2813031801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行政执法证件正式作废,不再具备任何行政执法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康乐县水务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