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水务局水利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征集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水务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等水事秩序,维护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康乐县水利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欢迎群众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私挖滥采砂石资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的“砂霸”类黑恶势力线索;
(二)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水保障、灌区运维等环节,抢占水资源、强行霸占供水渠道、违规控制取水权限,欺压群众、扰乱正常用水秩序的“水霸”类黑恶势力线索;
(三)在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供建材、暴力阻工,干扰水利项目正常推进的涉黑涉恶线索;
(四)在涉水事务管理、水费收缴、水事纠纷调处过程中,煽动闹事、聚众扰序、暴力抗法,破坏正常水事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未经审批私自凿井、非法取用地下水,破坏水利工程设施、侵占防洪工程,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涉黑涉恶线索;
(六)水务系统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参与涉黑涉恶违法活动的问题线索;
(七)水务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违规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930-4425613
(二)举报邮箱:klxswsdj@163.com
(三)来信来访:康乐县政协统办楼二楼226号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如涉嫌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康乐县水务局将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财产安全,对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依规依法处置。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相关线索,共同维护全县水务领域安全稳定的良好秩序。
四、受理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康乐县水务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