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康乐县2026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7-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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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四十七条以及《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有关规定,现对康乐县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以向社会公布,并将该公司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及法定代表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EG0WA08F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8号立丰城市生活广场16号楼2单元1618号

2.法定代表人:郝海龙

3.实际负责人:李皓

4.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2月9日许**通过甘肃省欠薪平台反映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人工资44000元,2026年5月20日徐**通过国家信访平台反映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本人工资18600元。

5.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人员第一时间对案件涉及欠薪的情况、身份信息、务工事实、欠薪金额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许**等2名投诉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人工资44000元和拖欠徐**工资18600元的问题属实。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9日,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康人社劳监改通字〔2026〕第14号),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6年6月25日向该公司下发了《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康人社公告字〔2026〕第4号),期限届满西安瑞辰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整改,也无任何回应,在多次督促无果后,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7月7日下发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康人社公告决字〔2026〕第2号)。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行为,在全州范围内予以警示曝光,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