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8-1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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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下列执法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已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姓名:马德华,执法证编号﹕28130319002,所属单位:康乐县农业农村局,有效期至 2027年12月31日

姓名:瓦桃花,执法证号:28130319006,所属单位:康乐县农业农村局,有效期至 2027年12月31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全部作废,不再具有行政执法效力。任何非持证人持上述证件从事执法、公务活动均为无效。社会各界可拒绝其执法行为并向我单位举报,冒用证件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康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