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康乐县动物强制扑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期: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8日,(共10天)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
监督电话:0930-4555621
通讯地址:康乐县附城镇南街莲花山路34号
附 件:强制扑杀方案.docx
康乐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