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地址:康乐县附城镇康美路302号 电话:0930-442229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康乐县人民医院 | 康乐县人民医院院内 | 康乐县人民医院 |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康乐县附城镇城东社区蓝川大道12号康乐县人民医院院内,康乐县人民医院拟扩增53张床位,扩增完成后康乐县人民医院总床位为560张。本次床位扩增在现有医院内实施,不涉及主体、辅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 | 1.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传染病楼的废水单独经化粪池及消毒池预处理后同其他污水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传染病楼的废水排入医院综合污水处理站之前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污水站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康乐县污水处理厂。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污水站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去除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 3.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一次性输液瓶定期安排专门的回收单位处理,医院设有一处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贮存后委托临夏道合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按照《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8-2021)要求进行投加石灰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东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其他侧满足4类标准。 5.项目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制订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和设备,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加强对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设施的管理、维护,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