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康乐县河口景区海甸峡交通运输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召开调整康乐县河口景区海甸峡交通运输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于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方案要点
(一)调价政策依据:《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二)成本监审情况: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甘肃省旅游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经监审核定河口景区海甸峡交通运输收费单位定价成本大船为35.63元/人·次;游艇为45.33元/人.次;其它娱乐设施为27.45元/人.次。
(三)拟定意见:
综合考虑景区实际情况、成本测算、游客接受程度及经营者意见等因素,拟定河口景区门票价格大船为40元/人.次;游艇为50元/人.次;其它娱乐设施为30元/人.次。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附表)
(一)人大代表1名
(二)政协委员1名
(三)经济专家1名
(四)法律专家1名
(五)消费者代表15名
(六)经营者代表1名
(七)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
(八)政府部门代表2名
四、听证人名单
李辉、线明成、肖萍红 马秀花
附件:康乐县海甸峡码头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人员名单(1).xls
特此公告。
康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