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7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6-07-1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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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地址:康乐县附城镇康美路302号     电话:0930-442229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森彪加油站

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迎宾路东都小区北侧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临夏石油分公司

甘肃曦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迎宾路东都小区北侧,站区占地2900m²布置5座的钢制卧式双层地埋式油罐,其中40m³0#柴油储罐2个,40m³92#汽油储罐1个、40m³95#汽油储罐1个、30m³98#汽油储罐1个,站内设有潜油泵式四枪多油品税控加油机2台;四枪单油品税控加油机2台:双枪双油品税控加油机1台;加油站洗车机一座,罩棚面积630m²设计年销售汽油5800t柴油5700t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标准,属于级加油站。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设置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二次),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及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矿物油、含油污泥、废滤芯、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风险措施:

危废贮存点做好重点防渗,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