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地址:康乐县附城镇康美路302号 电话:0930-442229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康乐县福荣商砼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 | 临夏州康乐县五户乡下窑村 | 康乐县福荣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五户乡下窑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03°41′34.385″,N35°10′59.043″,占地面积为11505.61m²(约17.25亩)。厂址东侧为倒流河,与国道G248相接,西侧、北侧为耕地,南侧为裸土地。厂内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和商品混凝土拌合生产线,其中一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年处理建筑垃圾503340万吨,年工作210d,每天工作8h;两条商品混凝土拌合生产线年生产633600吨强度分别为C20、C25、C30、C35、C40、C45的商品混凝土(各强度等级生产量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节),年工作150d,每天工作8h。 | 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生产废水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二)废气:建筑垃圾原料及成品棚采用三面围挡+顶棚的结构,进出口设置软帘,并洒水抑尘;进料、破碎、筛分、输送工序均布设于封闭生产车间内,设置喷淋设施,全程湿法作业;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中水泥、粉煤灰、矿粉均采用筒仓贮存,仓顶设除尘滤芯;螺旋输送机密闭输送;全封闭搅拌楼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无组织排放;再生骨料设置封闭运输廊道,喂料口设置喷淋系统,同时道路水泥硬化,定期洒水抑尘。项目运营期通过加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环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可确保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并定期维修保养;运输车辆加强管理、禁止鸣笛。在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生活垃圾经厂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灰、拌合残渣返回生产线生产使用;脱水泥饼袋装收集后外售康乐县生产烧结砖的砖厂使用;废布袋、废除尘滤芯由厂家带走回收利用,不在厂内暂存;废润滑油集中收集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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