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康乐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举报线索的公告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为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康乐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举报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重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超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过度诊疗、重复开药;串换药品、医用耗材或诊疗项目;伪造医学文书、检验报告套取基金;违规接收不符合住院指征患者等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将食品、保健品等串换为药品刷医保卡;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伪造处方骗保;诱导参保人超量购药或倒卖药品等行为。
(三)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伪造材料骗取医保待遇;将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转卖获利;隐瞒第三方负担医疗费用违规报销等行为。
(四)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医保基金审核不全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两定”机构费用,经办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利用医药机构审批和业务管理、“两定”机构资格准入及资金拨付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职业骗保人组织虚假就医、“黑中介”拉拢诱导骗保;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取生育津贴;非法收集参保人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二、受理方式及要求
(一)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930-4425911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举报邮箱:1248750426@qq.com
受理地点:康乐县附城镇南街县畜牧兽医中心四楼405室
邮政编码:731500
(二)受理要求: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票据、病历、录音、视频等),说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金额等关键信息。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反馈和奖励发放。举报内容应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举报人需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举报处理及奖励
(一)线索处置:医保部门对举报线索将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登记、核查处理。对实名举报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进展,办结后依法反馈结果。
(二)奖励标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按照《临夏州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不予奖励情形: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及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举报、处理决定作出前举报人主动撤回举报、违法行为人主动供述、举报人身份无法确认或无法取得联系、举报线索已进入法定程序等情形,不予奖励。
四、保密及法律责任
医保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提供线索或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严禁泄露给无关人员。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被举报人应配合调查,拒不配合或阻挠核查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遏制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维护医疗保障公平公正。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