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县2026年度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临夏州州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现就我县2026年度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与条件
(一)派出单位条件:包括除教育、卫生和公检法系统外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二)选派人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2.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户致富的能力;
3.具有材料撰写、项目申报、企业管理、综合协调等方面的特长,协助企业强化经营管理的能力;
4.年龄在58周岁以下,工作作风踏实,身体健康;
5.志愿服务于基层一线,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天。
(三)驻点单位条件:在县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二、工作职责
(一)开展技术攻关活动。针对服务对象技术需求,帮助解决生产、科研技术难题,促进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提升创新能力。
(二)开展技术推广活动。精准对接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提升产业培育壮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结合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开展技术服务、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
(四)协助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充分利用国家、省县科技政策,帮助企业积极申报科技项目,提升经营管理,培育壮大企业规模与档次。
(五)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及时有效宣传党的“三农”政策,扎实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发挥专业特长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培养壮大本土实用技术人才队伍。
三、选派程序及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工作坚持“双向选择、择优选派”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组织选派:
(一)需求摸底。县科学技术局对驻点单位技术需求、人才需求先行进行摸底调查,确定选派人员数量和技术需求清单,按需选派;
(二)提出申请。符合县级科技特派员选派条件的人员,经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组织推荐,进行报名;
(三)部门联审。县科学技术局对报名人员先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与组织、人社、工信部门共同联审,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拟选派人员;
(四)审批备案。联审通过的拟选派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联合发文选派。
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天。
四、工作制度
科技特派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任务,做好驻点单位的服务工作,实行以下五项工作制度:
(一)工作纪实制度。科技特派员应及时记录工作台账,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驻点单位和派出单位报告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备案制度。科技特派员可根据驻点单位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基层服务时间,并向派出单位报告并备案;
(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科技特派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派出单位、驻点单位报告,并由派出单位向县科学技术局报备;
(四)解聘调整制度。对违纪违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工作难以胜任、工作成效不明显、不适应驻点单位工作以及群众满意度低的科技特派员予以解聘。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科技特派员予以解聘;
(五)廉洁自律制度。科技特派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树立务实为民、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五、有关要求
科技特派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存在损害农民、经营主体利益或严重失信行为的;
3.不接受管理,长期不参加科技特派员相关活动等的。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5月15日前。
联系电话:4425853
附件:1.《康乐县科技特派员审批表》
2.《康乐县科技特派员工作任务合同书》
康乐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0日
附件1康乐县科技特派员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1寸照片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专业 | 职 称 (职务)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服务单位 (地址) | 服务期限 | ||||||||
个人申请 | 签 名: 年 月 日 | ||||||||
服务单位 意 见 |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工作单位 意 见 |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科技局 (科特办)审批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1、“服务期限”栏由县科技局(科特办)填写。
2、此表一式三份,服务单位、工作单位、县科技局(科特办)各存一份。
附件2:康乐县科技特派员工作任务合同书
甲方(科技特派员):
乙方(服务单位):
丙方: 康乐县 科学技术局(科特办)
参照《临夏州州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了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单位,在丙方指导协调下,甲、乙两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期限以批准科技特派员聘期为准。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及时解决甲方在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甲方开展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3、甲方具体服务内容:
。
4、丙方负责对此项工作总体协调、指导,同时参照《临夏州州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服务期间对甲方进行阶段性工作检查。
5、甲方应按照丙方工作要求,遵守《临夏州州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履行科技特派员职责,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完成任务,认真填写工作周志,配合甲方做好工作检查及考核,做好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并及时报县科技局(科特办)和工作单位。
6、合同中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由三方签字盖章,聘任后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 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