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怎样落实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这句话,其实是从社会共同责任、法律义务、防范实效三个方面来讲的,而且它不仅是口号,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落实方式也很具体。
1. 从哪些方面讲“人人有责”
社会责任:森林是公共资源,关系到生态安全、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任何个人或单位的不当行为(如野外用火)都可能引发火灾,影响公共利益。
法律义务:《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都有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的义务,不得违规用火。
防范需要:火灾的预防需要全社会参与,仅靠专业队伍远远不够,只有人人自觉防火,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2条:禁止在林地内非法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25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放火、失火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处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拘留。
3. “人人有责”怎样来落实?
强化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村规民约、防火公约等方式,让群众了解火灾危害和法律后果。
规范行为:在防火期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山,不违规祭祀用火。
主动参与: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拨打12119或110),组建“十户联防”体系,管好野外用火,参与巡山护林、隐患排查等志愿活动。
监督举报:对他人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支持管理:配合政府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筑牢森林防火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