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0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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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不断加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由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股(室)具体抓的良好格局,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此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公开了44条政务信息,同时,主动公开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2017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90元。

2018年度失业保险,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合同制工人按个人工资的0.3%缴纳,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减免个人部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为12个缴费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按档次享受不同标准政府补贴。一般户最低标准调整为最低缴费标准200元/年。五类特殊人群(五保户、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类低保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最低标缴费准仍为100元/年,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代缴,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政府代缴30元,剩余费用由个人缴纳。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中心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把握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及时、规范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建设与管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